按照所承担的职能,市营商局设内设机构5个。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机枃编制、机关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政务公开、文字综合、政务宣传、信息编发、应急处置、文电、档案、会务公车、办公用房、印章、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财务、后勤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贵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办公电话:7866006。
(二)行政审批管理室。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各乡镇(农场、街道)、市直党群部门、市直政府部门和驻港省、丹东市直部门拟订和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和措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的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行政审批局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和规范管理,统筹协调政务服务管理室工作,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电话:7149003。
(三)政务服务管理室。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各分中心(含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指导和规范管理,协助行政审批管理室工作,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和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构的沟通联系,推动“项目管家”、“一牌两卡”等涉企服务制度的落实工作,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负责项目代办工作组织、协调,为企业或投资者在办理建设项目或注册投资类审批事项时,提供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办公电话:7149035。
(四)营商环境监督室。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和上级转办督办案件,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察督办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建议,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乡镇、部门、单位、个人进行追责问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场、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部门及重点科室、窗口的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综合协调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民热线电话受理事项的办理和监管工作,指导市民心网工作。办公电话:7866007。
(五)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室。负责全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主要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讯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现代科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统一申请审核、资金安排、建设验收和使用管理,加强智慧政务建设,建设代化政府,负贵推动全社会信息化生产要素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创新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提升城市整体信息化水平和现代化综合发展能力。负责全市信息化专业人才的招录、培训、指导与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行业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指导、协调市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会工作。办公电话:714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