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06
一、文件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最少行政成本,获取最大监管效益,努力营造公平、秩序、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始终将随机不确定性要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能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不随意、不“点名”,能够随机分配检查人员的不指定、不固定;检查对象不适用随机抽取或检查人员无法随机分配的,要在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区域等方面体现随机原则,以不确定性确保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有效防范权力寻租。
(三)工作目标。实现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由东港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检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方案的组织实施
(一)科学安排计划任务。
(二)随机抽取检查名单。
(三)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四)精简现场检查人员。
(五)依法做出检查结论。
(六)公示检查信息。
(七)完善信用监管。
(八)探索智慧监管。